东莞港推进综合保税区筹建工作 承接广东自贸区推广政策
发布者:百业集团 发布时间:2018-05-03 点击:3270次
4月27日上午,为加大对虎门港综合保税区政策宣传,提高管委会干部职工和区内相关企业对政策运用和掌握,推动虎门港综合保税区加快建设发展,滨海湾新区、东莞港管委会在服务大楼举办虎门港综合保税区政策宣讲会,邀请黄埔海关加工贸易监管处黄锦昌副调研员一行,对相关政策进行宣讲和解读。滨海湾新区、东莞港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郭明海出席会议并作讲话。相关部门干部职工和综合保税区规划范围企业负责人及业务主管等约60人现场聆听了宣讲。
虎门港综合保税区是在东莞保税物流中心(B型)基础上,依托虎门港西大坦商贸主港区申报设立,规划面积2.237平方公里,将具有保税加工、保税物流、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虚拟口岸等五大主要功能,整合了海关特殊监管区的所有功能政策。在省政府、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虎门港综合保税区筹备建设工作正稳步推进中,已于2017年完成了国务院相关部委的征求意见。根据海关部门反馈的情况,现已完成10部委会签并上报国务院,近期有望获得国务院批复。
申报建设虎门港综合保税区是东莞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对东莞的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综合保税区是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属于国家级开发区,也是目前国内开放层次最高、政策最优惠、功能最齐全、运作最灵活、通关最便捷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虎门港综合保税区将是东莞承接广东自贸区推广政策和融入自贸区的主要平台,也是结合东莞港建设自由贸易港区的唯一平台。
申报建设综合保税区有利于推动东莞强大的加工制造业向国际采购、国际配送和国际结算延伸,助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有利于为东莞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探索经验,进一步提高东莞对外开放水平,推动东莞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据虎门港综合保税区筹备办公室负责人介绍,虽然交通部已于2016年3月正式批复“虎门港”更名为“东莞港”,但虎门港综合保税区是在虎门港管委会更名之前启动申报的,有待虎门港综合保税区通过国家验收组正式验收、封关运作后,再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相应更名手续。
会上,黄埔海关政策宣讲代表团结合东莞加工贸易发展实际情况,就综合保税区的基本概念、优惠政策、监管规定、入区企业要求、新的政策动向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就与会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细致的解答。本次宣讲会内容丰富、精彩生动,赢得了现场参会人员的一致好评,将帮助企业充分利用综合保税区政策功能优势,拓展业务,加快发展,做大做强。
(内容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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